近日,华亭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永主持召开第十八届第十九次检委会,对甘肃省检察院转发的《董某某等1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敲诈勒索、诈骗、非法拘禁案》典型案例进行了学习研讨。
参会的检委会委员围绕检察机关如何强化证据审查、开展以案释法、业务评析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发言,阐述了各自见解。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充分学习掌握典型案例理论性、代表性、指导性、参考性意义,着力提升业务水平。
检察长张永强调:一是检委会学习坚持常态化。继续坚持认真学习检察业务知识,将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做到学以致用,发挥检委会委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开拓新视野,展现新作为,不断提升检察业务素能和办案水平。二是从化解社会矛盾实际应用出发。不断加强案例学习,在办案中贯彻案例意识,进一步构建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并重的工作格局。办出优案铁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三是注重参考借鉴。汲取典型案例在事实认定、证据运用、指证示证、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方面好的做法和理念,参照典型案例办案过程如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办案中依法能动,充分发挥职能,提质增效,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