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以来,华亭市检察院用“三个转变”持续做好特殊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共办理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4件4人,发放救助金7.8万元。
一是由“坐等申请”转变为“主动找案”。对近两年来全院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进行一一甄别,最终确定贫困户、智障残疾人、无固定收入来源家庭的4名未成年人为救助对象。
二是由“书面审查”转变为“上门问案”。针对3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因涉及个人隐私不愿意接受调查询问等情形,承办检察官主动上门与家长进行交流沟通,释法说理,告知司法救助申请程序,引导当事人提出救助申请,帮助整理申请资料,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三是由“单一救助”转变为“综合帮教”。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帮教的有效衔接,联合民政局、司法局等部门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法律援助、社会救助、心理疏导等多元帮教服务5人次。践行“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帮扶理念,在今年三八妇女节之际为2名未成年被害人送去书籍、文具等学习用品,充分彰显检察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