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华亭县院按照省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把开展“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作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载体,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专项行动稳步推进。
一是调查摸底,确定联系项目。2013年,华亭县共实施50万元以上重点建设项目318项,概算总投资807亿元,当年计划投资114.8亿元。因此,该院通过调查摸底,详细了解了每个项目的建设规模、发展前景等各项指标后,把不同发展领域最具代表性的重要项目作为开展专项预防的重点,按照“做好一项有影响的工程预防”活动,实现“带动一片、影响一个领域”的工作思路,挑选了交通、教育、供热、生态移民、危旧房改造等涉及民生和社会公益的24个重点建设项目开展“两联系、两促进”专项活动。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构建预防网络。开展“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是检察机关主动服务发展大局的积极探索实践。为了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该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其余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且确定全院24名副科级以上干部为责任人,分别为负责全县24个重点建设项目的专项预防工作。经过衔接,24个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组建了专项行动办公室,确定了联络人员,保证了专项行动的正常开展。
三是积极协调,设立服务机构。按照市检察院的统一安排部署,该院与华亭工业园区和华亭发电公司的联系协调,2013年7月9日上午,成立了平凉市检察系统第一个检察服务室——“华亭县人民检察院驻石堡子工业园区检察服务室”;当天下午,成立了“华亭县人民检察院驻华亭发电公司检察服务室”,任命了检察服务室主任(兼职)。市检察院黄胜平副检察长和预防处张处长,华亭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脱德涛,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于宏勤参加揭牌仪式并做了重要讲话。
四是制定方案,精心安排部署。根据省、市检察安排,结合县情实际,制定了《华亭县检察机关开展“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经过请示、汇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8月23日上午,召开了全县“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推进会。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和县直各有关单位以及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印发了华亭县人民检察院、华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实施方案,与相关责任单位签订了专项行动责任书,全面启动了专项行动。
五是强化宣教,营造廉政氛围。该院立足检察职能,将预防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案后预防为事前监督,与项目建设单位共同打造高效、优质、廉洁工程。针对项目不同阶段、不同受众选择宣传教育侧重点,将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与重点项目行业相结合制作成案例充实、针对性强的精品课件,深入项目建设和管理单位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使预防工作真正深入企业、面向基层,在华亭发电公司举办了“国有发电企业职务犯罪分析”专题讲座,举办了乡(镇)、村两级干部参加的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10次,广泛宣传预防职务犯罪知识,努力营造廉政文化氛围。
六是加强调研,健全完善制度。为了确保项目建设在招标投标、资金使用、物资采购、施工监理等重点问题和环节上有章可循,该院多次深入项目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开展调研,不断从机制、制度上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和情况通报制度,以便及时了解掌握工程进展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职务犯罪和职务违法违纪情况。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召开联席会议24次,在县城西郊小学建设项目和华亭县职教中心迁建项目等开展调研6次,应邀帮助县职教中心建立完善了涵盖材料、设备、进度、质量、安全、资料管理的《迁建工程管理制度》和《专项预防工作制度》,从制度上提高了建设单位抵御风险的能力。
七是互通情况信息,杜绝项目隐患。该院与项目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建立了情况通报制度,规定对项目的规划审批、设计变更、招标投标、资金使用、完成投资、工程进展、项目验收等情况以及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告知检察院,以便检察机关准确掌握了解项目建设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容易引发职务犯罪的隐患,进一步从制度、机制上发现漏洞,通过加强对策研究,提出完善制度和消除隐患的预防建议,从制度上规范项目建设健康运行。
八是严明组织纪律,服务企业发展。严格遵守专项行动“十项禁令”,立足职能,摆正位置,属于检察机关服务职责范围的事项,全力以赴投入人员、时间和精力去办,不回避,不推诿,不懈怠;属于企业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方面的事项,坚决不介入、不插手、不影响,做到尽职不越权、参与不干预、保护不偏理、服务不添乱,确保企业项目依法独立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