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监督,提高社区矫正警示教育质量,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2022年1月12日,华亭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受邀参加市司法局召开的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大会,辖区内65名社区矫正人员接受了警示教育。
会上,司法局传达了司法部《关于规范社区矫正对象在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者被提请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期间社区矫正期满社区矫正执法适用》的文件精神,并通报2021年11月份本辖区矫正人员马某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案例。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参加了心理专家的辅导讲座。
华亭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李俊茹在大会上分析了检察机关在对社区矫正活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从检察监督工作的角度,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认真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管。教育矫正人员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办法》、《甘肃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汇报思想动态,服从司法所的教育和监督。二要珍惜机会,真诚悔罪。缓刑是对原判刑罚的附条件不执行,体现出司法的温度,彰显了人性化执法,矫正人员要珍惜监外执行这种对自己家庭和生活影响最低的处罚方式,思想上真诚悔悟,行为上积极改造。三要加强学习,早日回归社会。矫正人员应当把刑期当学期,把教育活动当课堂,努力学文化、学法律、学知识、学技能,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知法守法意识,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同时,也对司法局的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一要在日常监督上打造“新引擎”。要转变工作理念,借助科技的力量,实现从“人防”到“技防”的融合发展,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钉钉刷脸”等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切实提高监管水平。二要在监管教育上下足“绣花工”。要抓好谈话、走访、教育、请假审批环节,科学合理组织矫正人员学习、劳动,要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教育矫正人员不信谣、不传谣,春节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三要在干部管理上系好“安全带”。要抓好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队伍,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保持清正廉洁,筑牢拒腐防变的底线。
此次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大会的召开,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知法守法意识,巩固了社区矫正监管教育效果,为确保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