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市河长办联合检察院、公安局督查我县“河湖长制”工作落实及半年工作。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水务局相关负责人陪同督查。
督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庄浪南湖镇石峡段、红崖湾水库、梁河水库、引洮二期庄浪应急供水工程、南洛河南坪镇苏坪段、竹林寺水库、花崖河水库、南洛河韩店镇西门段。通过现场查看、问询交谈、听取汇报等方式,对我县河湖长制体制建设、河湖长履职情况、河长办职能发挥及宣传方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对下一步工作做出了具体要求。
督查组要求:一是加大监管力度。加大对各级河湖长履职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考核,强化督查推进,严肃问责机制,为推动落实“河湖长制”、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压紧压实责任。各级河长对水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时刻抓在手,统筹兼顾、立行立改,不断提升水生态环境治理水平;三是强化协调联动。不断完善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凝聚合力,精准发力,切实把河湖长制推深做实,形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格局;四是做好宣传落实。充分利用小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加强对河湖长制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自觉保护河湖安全的责任意识。